館別資訊

微風東岸
週日 ~ 週四 11:00 am ~ 10:00 pm
週五 ~ 週六 11:00 am ~ 10:30 pm
1F廣場 8:00 am ~ 11:00 pm
3F、RF廣場 11:00 am ~ 10:30 pm

活動消息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管理規範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 管理規範 停車場名稱: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 停車種類及車位數: 停車種類:小型汽車、機車。 車位數:小型汽車602格(專用車格含身心障礙車位16格、婦幼車位13格、電動車位14格)。機車300格(專用車格含身心障礙車位7格)。 停車場營業時間:24小時。 停車場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 收費標準:(所有車種入場後前15分鐘免費) 一般小型汽車計時停收費: 平日每小時收費30元 | 假日(含例假日)每小時收費50元 汽車停車時數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收費。 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份如不逾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收,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 一般小型汽車月租:3,600元。 大型重型機車收費:比照一般小型汽車費率計費;月租:2,000元。 一般機車收費:當日計次每次20元;月租400元。 電動車(充電樁)充電費率: 慢充(AC)充電樁:全日時段費率以1.56元/分計費。 快充(DC)充電樁:標準時段費率以9.6元/度計費。 電動車如未充電者或充滿電未駛離之駕駛人,停車費每小時加收新台幣30元,總計停車費一小時60元。 停車場管理作業程序: 本停車場採全自動收費系統方式收費。 進出場程序: 入場車牌辨示系統自動掃描車號入場。 出場前先至自動繳費機繳費或使用電子收費出場。 使用停車場權益與責任: 本停車場限高2.1公尺,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請先注意各入口處之限高標誌,超高 車輛請勿入場,如未依限高規定強行入場,車輛損壞,停車場經營業者不予負責,若因而致停車場設施受損,車輛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車輛進、出場應遵循停車場內標誌,標線或依管理人員指示方向進出,車輛停放時,應依標誌、標線、停車格位佈設方式入格停妥車輛,俾確保安全。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停車場經營業者得依「停車場法」第32條規定,將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並得請求壹仟元移置費(不得超過違規拖吊費用),如因違規停放導致停車場內意外事故或損壞相關停車設施,車輛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車輛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停放,否則應負擔一切因而發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本停車場僅出租停車位,供車輛停放之使用,停車場經營業者對停放之車輛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停車場經營業者之事由,致車輛損毀、滅失或車內物品遺失者,不在此限。 車輛使用者因故意或過失破壞、毀損停車場內各項停車設備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停車場內各項停車設施,停車場經營業者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車輛使用者及其相關人員因使用停車場設施,而發生意外事故或遭毀損時,停車場經營業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停車場經營業者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車輛停放於停車場內逾期超過7日以上未駛離,停車場經營業者得通知車主限期補繳停車費,逾期未補繳者,依法處理。 車輛使用者於停妥車輛後,應即熄火,不得在停車場內逗留且嚴禁由匝道進出取車。 本停車場服務專線電話為(02)2426-0050分機3001(賴先生)。 本停車場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新臺幣66,000,000元整;並投保商業火險保金額為新臺幣282,714,188元整,予以公告。 基於本公告事項涉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基隆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本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法令規定不明時,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議處理之。
2026-03-06

🌸春日漫賞生活 | 商品焦點特輯🌷
2026-02-27